2013年11月29日,政府发布了对“共享育儿假和薪资管理”(ShPL)咨询的回应,该磋商将于2015年4月生效。新的假期制度将使符合条件的工作家庭有更多选择他们如何平衡工作和关怀承诺。父母可以选择在一起在家中或在不同时间工作,并分担子女的照顾。政府对育儿假和薪金实行共同应对的关键要素是:
- 产假和产假在52周产假和39周产假/津贴时保持不变(如果单身母亲或一个或两个伴侣不享有共享育儿假(ShPL))。
- 陪产假和薪水不变(连续两个星期)。
- 额外的陪产假和薪金将被取消。
- 父亲无休假的新权利,父亲可以参加最多2个产前约会(每次约会的时间限制为6.5小时)。
- 陪产假和带薪假的通知期将与预期分娩周的第15周结束时或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进行调整。
- 在分娩前发出有约束力的通知以终止产假的妇女,在分娩后最多有6周的时间可以撤销该通知。
- 员工需要提前8周通知他们是否有资格休共享育儿假,并且需要在开始休假时注明不具约束力的指示。
- 员工将被要求提前8周通知以休特定的假期,或更改以前的通知。此类通知的上限为3,除非雇主和雇员双方共同同意请求不计入上限。
- 休育儿假的期限为出生后52周。
- 在共享育儿假期间,允许每个父母最多工作20天。共享育儿假期间父母可以使用的日期将被重命名,以区别于产假期间使用的KIT日。共有育儿假的KIT类天数将不包括在产假期间的10个KIT天。
- 休产假,陪产假,收养假或共享育儿假的法定休假期总计为26周或更少,则享有共享育儿假的雇员有权返回同一工作;即使休假是不连续的。
- 休假必须以不少于一周的间隔进行(一周的定义为“七天的任何时间”这与申请额外的陪产假相同。
- 父母双方都可以一起使用ShPL,尽管很明显,如果他们在一起休息1周,则可以将平衡减少2周。
- 如果父母双方将建议的休假方式提交给雇主,则每个雇主有2个星期的同意或不同意时间。如果意见分歧,则父母必须重新开会决定替代计划,然后重新提交给雇主。
- 雇主可以拒绝员工的建议休假模式,但是,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每位员工必须连续一次以其选择的日期接受其ShPL。
- 尽管ShPL适用于2015年4月6日之后出生的婴儿,但它必须在2014/15年生效以允许早产婴儿。
如果您对现行的产假和陪产假和带薪休假政策有任何疑问,请点击下面的链接访问Gov.uk网站。 //www.gov.uk/maternity-allowance alternatively give 电子支付a call on 0800 622 6119 我们团队的成员很乐意为您提供帮助。